现状:全市申报已达3450人
与预测人数仍有差距
20日上午,郑州市地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吴敏告诉记者,随着全市地税系统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目前,郑州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申报总人数已经达到3450人,虽然全市地税部门都行动起来,但申报情况与原来预测的人数仍有一定差距。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局长范卫华说,当初,自9日该局受理郑州市第一批自行申报者以来,至2月底受理自行纳税申报402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工作力度的加大,截至3月20日,共受理自行纳税申报792人,共申报所得额2.43亿元,申报应纳、已缴个人所得税4346万元。
范卫华说,从国籍看,外籍个人32名,申报境内外所得额911万元,申报应纳、已缴个人所得税180万元;本国居民760人,申报所得23452万元,申报应纳、已缴个人所得税4166万元。个人自行申报最高所得额为274万元,申报税款58万元。
据高新区地税局统计,今年3月份以来,半个月内有109人完成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加上前2个月申报的人员,郑州高新区已累计确认个税自行申报纳税人131人,申报年收入合计4390万元,申报应纳税款803万元,没有补税、退税的情况。
原因:怕露富思想作祟
不少人依然处在观望状态
刚开始,纳税人打电话咨询的较多,从咨询情况看,有些纳税人对自行申报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自己的应税收入已由单位代扣代缴了,这次再集中申报就意味着重复征税,有的纳税意识不强的纳税人还在等待观望中。
高新区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迟迟不申报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他们的个人所得税在平时已经缴纳,申报只是个手续问题,早去晚去都一样,只要不超过3月底就行;二是这些高收入人员一般身处高位,而个人所得税平时又都由财务人员代扣代缴,于是自行申报就变成了别人代为申报,在财务人员汇总单位所有12万元以上人员代行申报时,保密问题就成为许多人的心头病;三是观望心理,“别人都不报,我干吗报”、“‘灰色收入’者都不报,为何让我报?”。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这些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在平时已经缴纳,申报只是个手续问题,加上1月份和春节期间是各单位财务人员最繁忙的时候,这对高收入人群较为集中的单位会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不少人认为收入属于个人隐私,在申报过程中的保密问题是不得不考虑的。
高新区地税局有关人士说,他们辖区需要申报的纳税人主要来自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涉外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这些高收入个人大部分是公司董事、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技术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才。少数是本人亲自上门申报,大多数是由企业财务人员代为申报。
二七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富人’害怕别人知道他们富有,即使申报,绝大多数也是委托他人办理。别看着专用申报窗口前排着长队,但队伍中几乎全部是代办人,而不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他们看来,申报纳税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
对比今年前两个月自行申报的情况,3月份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明显增多。
对策:税务部门完善保密方案
正逐步得到高收入者的信任
目前,全市地税部门根据郑州市地税局的统一部署,已经建立完善的保密方案,逐步得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人群的认可。
据了解,1月份,全市地税部门接到不少咨询电话,其中询问最多的便是如何保证个人信息的不泄漏。他们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迅速针对本区纳税人特点设计了一整套保密方案,为高收入个人自行申报打通了“思想通道”。郑州市地税局许多基层税务机关负责人均表示,保密工作至关重要,只有让纳税人相信税务机关具备严密的保密措施,才能使纳税人打消顾虑,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考虑到部分企业申报人数较多、有意集体委托第三方代为申报的实际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二七区地税局等积极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制定出了双方一致认同的保密方案:一是专人受理。由地税局指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办税人员专人受理申报资料,规定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实行一对一服务,不得将资料传阅告知他人。二是资料密封。申报人将申报资料自行填写后进行密封盖章,受委托人任何情况下不得自行打开,办税人员办理完毕后将相关资料进行密封盖章,保证全程密封。三是签字监督。企业方面申报纳税人选派人员代表进行全程监督,交接资料时均进行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保密方案的出台,极大增强了纳税人的信任度,不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对此保密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自由职业者也逐步走进地税局进行申报。部分存在观望心理的纳税人亲自上门领取申报表。
责任: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逾期要承担法律责任
昨日,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税务部门已掌握了大多数年收入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如果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郑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面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群体,郑州市将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征收管理,严控偷税逃税现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自行申报者,将处予2000元以下的罚款;收到地税局通知后仍不申报者将处予2000至5000元的罚款;少交税且有单位任职的,将处以扣缴义务人相当于个人所得税款项0.5倍至3倍的罚款,纳税人处以0.5倍至5倍的罚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吴敏说,股票所得和房产转让所得需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财产转让所得”中体现,否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收入超过12万元者必须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既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委托代理申报等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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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涉及项目这样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仅指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收入额。也就是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国债利息可免个税。
以下项目可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均不计入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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