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投资者人数、资金出资方式、组织形式、投资方向、从业经验等,同时享受独立操控、优惠政策、开展业务自由等优势。在西安市设立外资企业需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也要满足外商投资的特殊条件,如不违反法律、不侵犯主权、不危害国家安全,并需经商务部门批准。
问题: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且应至少拥有一个第七条所述的必备投资者;
(二)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三)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四)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五)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应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外商投资的角度看,建立外资企业的优势有:
1、独立操控,容易管理,操作上、管理上、在未来的发展上都具有更高效率。
2、享受三减两免优惠政策。
3、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办事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4、向用户开人民币发票,并以人民币作为收入。
5、用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
6、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
7、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
西安市外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既包括公司法规定的企业设立基本条件,也包括外商投资的特殊条件。我国的外商企业的设立条件中明确的规定,外商企业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侵害我国主权、危害国家安全等。外商成立企业,还得经过商务部门的批准。
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设立创投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投资者人数、货币出资方式、组织形式、投资方向、从业经验等方面的要求。从外商投资的角度来看,建立外资企业具有独立操控、享受优惠政策、正式开展业务、保护知识产权等优势。而在西安市,外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不仅包括公司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满足外商投资的特殊条件,并经商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条 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 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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