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逾期不偿还借款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借款人逾期不偿还借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支付逾期利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支付违约金: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借款人也应当支付违约金。
3.承担违约责任:除了上述两项,借款人可能还需要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比如要求违约一方继续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责任等。
4.可能的刑事责任: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时借款人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借款逾期不偿还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三、借款逾期不偿还被骚扰怎么办
借款逾期不偿还被骚扰可以报警处理,追究非法催债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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