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有5种,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我国法律规定的违约金以制裁为原则,以赔偿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弱于定金担保。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作为担保形式明确规定;
2、功能不同。定金具有证明合同和预付款的作用。而且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
3、生产方式不同。定金只能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发生。违约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发生;
4、交货时间不同。合同履行前交付定金。违约金发生后交付;
5、法律后果不同。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的支付不会导致合同的终止。
定金和违约金到底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有如下几点区别:第一定金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形式存在,而违约金只是出现违约行为的一种赔偿约定。第二点是定金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交付后才生效;违约金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基于双方合同约定产生,不事先支付。有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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