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役权哪些意思
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其中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地役权的成立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三、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在相邻关系中的这种权利称相邻权。
全文5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