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已取得海丰县卫计局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且符合以下任一注销注册申请条件: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7、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为的;
8、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二、办理材料
(1)需本人签字;
(2)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省*上办事大厅汕尾市海丰分厅(http://wsbs.gdhf.gov.cn)。阅读办事指南,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网上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材料不全或是不符合法定格式的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资料,逾期不补正的,做退件处理;受理后不通过的以短信通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受理通过的,在14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3.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不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办证大厅5日内制作证书,申请人带齐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到办事大厅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本事项的申请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上办事大厅汕尾市海丰分厅(http://wsbs.gdhf.gov.cn)上公开,供申请人下载打印,同时在受理窗口可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办证大厅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也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城牛黄山行政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查询(电话:0660-6694987)和网上查询省*上办事大厅汕尾市海丰分厅(http://wsbs.gdhf.gov.cn)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海丰县城牛黄山行政小区
五、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海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