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分别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是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包括在内。《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对工资总额的六个组成部分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本人工资收入,即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从其他具体规定来看,比如,2010年8月1日期南昌市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进行调整审核,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不低于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社会平均工资指的是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计算。社会平均工资可以反映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为计算报酬、赔偿额等提供参考。社会平均工资通常分为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2010年计算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即2009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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