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否算立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行为,可以算是立功。
见义勇为反被拘具体情况
一男子在家中陪妻子待产,听到一名女邻居呼喊强奸、救命,下楼查看见一男子正在对其施暴,感觉那个女孩快被掐死了,便上前制止暴行。
在此过程中,为脱离施暴者的钳制,他踩了被撂倒在地的对方一脚,致其内脏受损。
由于该男子报案,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14天,还可能面临进一步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
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
除这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因此,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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