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胎儿死亡的,应当赔偿,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医疗患者双方不愿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停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时,应拟定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和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等,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书。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纠纷双方当事人索赔,可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按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按本条例规定计算赔偿金额。经过调停,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停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调停失败或调停达成协议后,一方后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停。
医疗事故导致腹中胎儿死亡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导致腹中胎儿死亡的,受害者一般可以主张十一种赔偿。如下: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伤残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8、被抚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恤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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