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流程需要一般一个月左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全面履行原则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也叫做适当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种类、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的义务。
2、损失填平原则
一方当事未全面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这就是所谓的填平(损失)原则
3、过错原则
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双方都应当在各自的过错程度范围内承担责任。
4、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合同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环境发生剧烈变化,若合同继续履行将显示公平,故允许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对合同内容做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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