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到法院后,通常在六个月内结束。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首先仲裁庭宣布开庭然后会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仲裁庭会请申请人说明身份信息。接下来是仲裁庭调查。请申请人宣读仲裁申请书。询问有无补充和变更的仲裁请求。请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答辩。再就是仲裁庭辩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全文3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