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属于产权人所有,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户口是否在内,子女都有权依法继承。另一部分是对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部分,不能继承,由户口在内的原权利人分离。所以和户口没有关系,由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确定。
宅基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全文4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