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
1、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人民法院,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民事纠纷如下:
1、承包合同纠纷;
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5、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二、产生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如下:
1、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2、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3、用地手续不完备;
4、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5、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6、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7、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综上所述,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大多数纠纷主要依靠基层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依靠政府,少部分需要通过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如果的确情节较为严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果情节较轻,主要依靠协商;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民事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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