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好还是裁决好视争议的具体情况而定,能解决的首先选择调解,这样程序是没有那么复杂。
一、关于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区别
区别在于:
1、仲裁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仲裁委员会根据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书是由仲裁委员会直接通过仲裁方式下达的法律文书。
2、仲裁调解书出现在调解程序中;仲裁裁决书出现在裁决下达后。
3、仲裁调解书以双方自愿达成为基础;仲裁裁决书以公平公证为基础。
二、我是农民工工资迟迟不给怎办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如何维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4)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部门或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6)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三、一般怎么调解劳动局
劳动局调解,在接受劳动者的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或相关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调解步骤如下:1、申请;2、受理;3、调查;4、调解;5、制作调解协议书。但若用人单位不接受调解,则劳动局会告知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与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向劳动争议与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也会专门组织时间召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调解,或在开庭时,直接对双方进行调解,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会出具仲裁调解书或劳动者直接撤诉,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仲裁委员会直接在庭审后,送达仲裁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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