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居证明由婚姻一方当事人书写,分居证明要写明分居的原因、时间等事项。能证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共同居住、生活,人民法院在进行调解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一、如果提出离婚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提出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如下:
1、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
2、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双方财产证据材料,如房产证等;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二、分居6个月可以离婚吗
分居6个月可以离婚。
1、夫妻双方若达成离婚合意的,可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若诉讼离婚的,则应当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6个月是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只有当因感情不和分居超过2年,法院可认为夫妻感情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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