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过世,遗产继承如下: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开始后,有选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遇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遇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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