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级20%,一个10级2%,总共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一、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具体费用
1、医药费
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
2、伤残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3、精神抚慰金
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80000元。
4、受害人误工费
计算方式: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人身损害赔偿意见》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5、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78元/天×365天×20年×40%(法官酌定比例)=221920元
《人身损害赔偿意见》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某些特殊部位的七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护理,生活护理费78元/天×365天×20年×40%(法官酌定比例)=221920元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到任何的伤害事故后也是会给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受害人也是根据自身受伤的情况来索要赔偿费用的,索赔前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伤残鉴定的,在选择鉴定机构时一定的选择正规合法的机构,如果对鉴定结果不认同时也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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