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到期担保转贷出现问题责任怎么划分?
时间:2023-06-23 09:51:58 4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偿还欠款的责任。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贷款逾期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时限向发放贷款的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贷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

一、实践合同都有哪些

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具体如下:

(一)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主合同时,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的一方提前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的担保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消价格;

(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给另一方保管的合同;

(三)质押合同;

(四)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又称使用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定期或不定期将贷款物品免费交给借款人,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后将原物品返还给贷款人的合同;

(五)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

二、农商银行贷款关联人是什么意思

贷款关联人:是一个宏观的概念,可能是共同担保人的范畴,也可能是共同贷款申请人。要详细了解清楚这份贷款合同中对于关联人的定义。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贷款分主贷人、担保人、关联人。主贷人是主要责任人,贷款者。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三、欠款纠纷可以到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合同履行地是当事人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所在地,当然即原告所在地,因此,发生此类案件的,如果不知道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亦或被告所在地较为偏远,当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也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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