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意定监护的办理好么首先要选定监护人,然后就与监护人进行协商从而签订监护的协议,再者就可以直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从而增强协议的效力,最后就可以在被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时候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民法典意定监护效力大于法定监护权吗
意定监护权优于法定监护权,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近亲属以外的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有关组织或机构的同意成为监护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意定监护要采取书面形式,也就是要求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写明经双方认可的内容,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二、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有哪些,精神病人如何设定监护人
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法律规定有五种:法定监护、遗嘱监护、协议监护、指定监护、意定监护。法定监护主要适用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监护人,是法律规定的,这种监护关系因子女的出生而开始,而不必另有原因。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以遗嘱方式选定监护人的监护。协议监护,指有监护资格的人通过协议为被监护人确定监护关系。指定监护,指在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时,包括争当和推脱,又不能协商确定时,由有权机关指定的制度。意定监护,又称成年协议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因担心未来年老、疾病等情形通过书面形式为自己设定发生此类情形时候的监护人。
精神病人一般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也包括患有精神疾病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之设定可以通过法定监护,也可以是其作为监护人的父母通过遗嘱指定,也可以是其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还可以是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人民法院指定,不能通过意定监护方式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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