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服务总则和设施设备要求通过技术审核
1月13日,在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的国家标准审查会上,《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通过了技术审查,社会保险国家标准有望实现零的突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到会祝贺两个标准的制定完成。
胡晓义说,两个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开创了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先河,是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标准化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应该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今后一段时间,标准化是社会保险工作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险工作者要有新的目标、新的追求,围绕体制、标准、信息、品牌、廉洁五个关键词开展工作。
记者获悉,《社会保险服务总则》规定了社会保险服务的基本原则,以及服务体系、服务保障、服务提供、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对完善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对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具有现实意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对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建设总体要求、选址、建筑面积、功能区等均制定了标准,必将为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提供物质基础,推进经办机构能力建设。
据悉,两个标准由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为保证标准的高质量和高适用性,标准制定采用了以地方力量为主、动员全系统的思路。下一步,两个标准将呈报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进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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