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是否可延期分期发放?
如果你有幸拥有年终奖,那么企业是否有权延期发放或分期发放?
根据《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发放年终奖,那么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迟发年终奖的企业主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至于企业将年终奖分期发放,并不违法。
企业对于如何发放年终奖有自主权,因此只要不延期,分期并不违法。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谨防披着年终奖外衣的工资,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押在单位,年底再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这种年终奖其实就是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或仲裁部门主张加付赔偿金。
年终奖不能拖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因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七条也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则进一步指出:关于奖金的范围(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故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已明确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年终奖能否以实物折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正因为年终奖属于工资,决定了用人单位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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