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预售协议时,不强制要求必须随之缔结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此类预售协议常应用于商品房的预售环节,待购买的房产建成并实际交付给业主之后,倘若买方已经圆满地缴付了全部的房屋价款,便可马上启动房产所有权的转让程序。对比而言,对于已经圆满完成竣工验收,并且获取了房地产权证书的商品房而言,其交易过程将采用商品房出售凭证进行有效管理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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