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交了定金后才拿到预售许可证可以退吗?求解
交了定金后才拿到预售许可证不可以退: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定金视为保证未来能够顺利的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商拿到房屋预售许可证明之后,即具备签订房屋预售合同的资格,此时购房人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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