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员工死亡,其近亲按照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葬礼补助金,抚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工伤补助金:(1)葬礼补助金是6个月统一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2)抚养亲属抚恤金按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死亡员工生前主要生活来源,没有劳动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独的老人和孤儿每月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被认定的各供养亲属的赔偿金和死亡员工的生前工资不得高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死亡补助金标准是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双方愿意私用,赔偿协议的主要内容仍围绕赔偿金额。工伤伤者可以按照上述标准跟公司谈工伤赔偿金。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下面以上海市以及四川省为例,为大家提供最新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以供参考。
2018四川省目前执行的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四川省目前执行的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按照川府发2006(13)号即川劳社(2006)17号文件执行,丧葬费补助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怃恤金标准为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8个月计发,总计为12个月。
2018最新上海市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26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12元。
二、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其按《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抚恤金低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自其实际享受抚恤金之月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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