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决定书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提出的复审请求内容经过审理后的决定,其作用是对驳回专利申请效力的认定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是否认同。
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决定书自收到之日起三个月可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查封的物品没有移动一般是没事的,至于法院的判决要看看是一审还是终审判决,其效力是不一样的。
专利复审委员会机构设立
1.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2.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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