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的最基本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五个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一、房屋交付有什么要求
房屋交付有下列要求:
1.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开发商交房到底需要什么条件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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