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顶山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登录河南省网上办事大厅平顶山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90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省级技工教育督导员实地评审核查,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同意办学批文,民办技工学校的同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政务中心人社窗口领取办学批文,民办技工学校同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平顶山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法定依据
1: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412号;条款号:附件第87项;条款内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发〔2012〕52号;条款号:附件2(一)第11项;条款内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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