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疾病是属于可撤销婚姻。目前的法律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是规定知情权,也就是说男女一方存在重大疾病的,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在结婚前,应当将重大疾病如实告知对方,对方愿意接受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知道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确实是对方未如实告知的,应当撤销其婚姻,对方有如实告知的,婚姻不能撤销。
可撤销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身份信息登记错误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诉讼如何办理的相关程序,当我们发现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可撤销婚姻的,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自己处于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中,日后也不会处于境地两难的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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