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重组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安置解决方案:
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
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兼并重组申报材料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材料;
4、债权银行认可企业兼并的书面意见;
5、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兼并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a)兼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b)兼并目的理由;
c)兼并方式;
d)出资购买式兼并的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合并式兼并各方在新设企业中的股权份额;
e)债权人书面认可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及还债办法;
f)资产处置和移交方式,资产变动事项;
g)职工安置方案;
h)对兼并后企业的整合措施(经营层财务资金投入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等);
i)违约责任;
j)签约日期;
k)兼并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兼并协议还应附有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及职工花名册;
6、能代表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出资者的机构部门或当地政府的意见及申请报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兼并重组的存在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帮助自己的企业还有自己员工,利用合伙的方式来保障各自的利益,在处理的时候同时也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所以,在处理公司事情的时候都是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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