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最高经济补偿金额
时间:2023-05-07 15:22:51 49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是。《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一次性补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1条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其他补贴),其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p>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收入”项计算征收。

第2条规定:“考虑到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被辞退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个人一次性取得的经济补偿收入,可以视为一次取得几个月的工资收入,并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取平均值。具体平均法为: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在企业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超过12年的,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从劳动关系中取得一次性补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2条:“个人取得一次性补偿所得时,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在计算征收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4,即(职工经济补偿总额-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X3-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障和公积金费用)/个人在企业工作年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第三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补偿应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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