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税费项目如下:
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按营业税额的7%交城维税,按营业税额的3%交费附加;地方附加2%(这个各地可能会有差别)。
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根据现行的房产税规定,房屋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同时该租金收入属营业税应税收入,按5%交纳营业税,这是全国统一的。
3、至于营业税的附加税(城建税和费附加、地方附加);据现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4、根据国务院令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因此,出租门面房应交纳12%+5%+5%*(7%+3%+2%)=17.55的税,这是按照目前税法的规定。
商铺租赁税由谁承担
商铺租赁税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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