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空置户”征收时能否得到补偿。简单地说,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因为工作、入学、服兵役等需要异地落户,但因为他们在那个城市没有住房,就没有落户的地方,所以派出所会编一个虚无主义的地址,把你的户口写在那个地址上,然后申请一张身份证。
随着经济的发展,“空户”现象已经演变成许多城镇居民定居在农村,却不住在农村;或者一些农民外出打工、上学、参军,长期住在城市,但他们的户籍仍然在农村。
事实上,按照简单的逻辑,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地补偿以户籍为基础,那么“空置户”也可以根据户籍属性获得部分补偿。然而,对于其他被征地农民来说,这种补偿方式似乎并不十分公平。
上述“空置户”是否应获得征收补偿,根据当地征收拆迁方案的规定,如果方案规定按照户籍进行补偿,那么“空置户”也可以获得补偿。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当地政策规定按户籍征收补偿,补偿金额也不会很大。
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助。也就是说,对农民的一种主要补偿是房屋补偿,即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另一种是对青苗的补贴。”空置户“没有补偿的空间,因为他们既没有房子,也没有耕地上的经济作物。安置补助按至少1:1的置换原则执行。因为“空户”没有房子,就没有置换的空间。
全文5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