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提供的资料:
1、医保IC卡;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
3、门诊病历、孕检卡;4、生育费用明细清单(含门诊);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6、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银行卡(折)复印件及开户名行名称。
(二)须领填的表格:
《南宁市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费支付申报表(一式3份)。
(三)业务办理流程:
1、将须提供资料和填写表格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区管理部审核;
2、审核通过后,基金结算科定期将待遇金额拨付到女职工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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