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但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那么宅基地买卖手续是怎样的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宅基地买卖手续需要变更使用证,而变更使用证必须到相关部门,也就是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相关办事程序如下:
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4、由所报土地使用权证需提交材料。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2、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3、变更理由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5、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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