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照本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受理单位:孩子户籍所在地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二)审批或办理单位:孩子户籍所在地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三)所需申请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5、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
6、申领人近期1寸照片1张;
7、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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