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能直接以原告身份起诉吗
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什么时候监护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在监护人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这时监护人只能作为法定代表人起诉,而监护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这时可以作为原告进行起诉。
三、监护人的其他权益
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括监护人年高、疾病、残疾、远离被监护人或已担任多项监护事务,及社会工作过于繁忙等等。鉴于此,建议我国规定监护人如有以下事由时可以要求辞任或拒任:
1、年满六十五周岁
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
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
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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