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受伤才叫工伤。既然有包工头,那伤者与包工头属于雇佣关系,受伤不属于法律上的工伤。但可以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要求包工头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建筑企业以及农民工之间法律关系怎样划分
一般来说,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三者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建筑企业与包工头之间存在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建筑企业与包工头存在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雇佣关系,建筑企业与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建筑企业、包工头以及农民工之间关系大体上形成。
二、包工头代领农民工工资不给该怎么办
包工头代领农民工工资不给的话应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帮助。农民工可以先收集好包工头欠薪的证据,然后使用收集好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帮助,可以让劳动监察部门先行垫付。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诉讼,让法院依法请求追究包工头和建筑公司的连带清偿责任。
三、无合同工人承担了工伤比率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没有签合同的小包工头对于劳动者的工伤损害如果包工头没有用工资质的话,就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如果包工头有相关资质的,则由将项目承包给包工头的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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