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采用承包的方法,由于管理不严,加之回扣盛行,导致层层转包,无效承包的现象十分严重。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建设工程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必须先行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否则即为违约,应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建筑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承包人必须具有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核发的进行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专业许可证书。法律禁止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响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更不能转包给个人。否则,其转包即因违法而无效。
全文2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