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居住证在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办理。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二)有效的身份证明;(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请人,应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在本市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聘用的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需要本人近期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还需要居民的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本市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本或者是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建筑工地内部的需要集体进行办证的,应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长沙市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本人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二)有效的身份证明;(三)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的申请人,应提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在本市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聘用的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已经入境的境外申请人,除提交上述3项材料外,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入境证明。第十一条市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具体量化评价标准(另行制定),核定《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并出具《办理长沙市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二条市公安局应当自收到《办理长沙市人才居住证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办妥并发放《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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