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存在假离婚一说。离婚时已对该房产作出约定并协商一致的,那该房屋就按约定处理。
一、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的算共同财产吗
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离婚时女方能分一半的房子。而双方如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约定了份额,比如女方99%、男方1%,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二、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个人财产归属于个人,离婚时只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进行处理,个人财产无需分配。但是如果该婚前财产已经被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那么就不在属于该个人,而是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当就该财产的处理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将其写入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协商不成的,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三、通过离婚逃避债务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一般不会否定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处理条款。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不管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那么夫妻双方都有偿还义务。所以,在审理的时候只要把该夫妻列为共同被告,判双方一起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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