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公司总经理可以由一人一并担任。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一、执行董事职能是怎样的呢
在规模较小的公司无法设置董事会的,设一名执行董事,职能即相当于履行董事会,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报告工作;可以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制定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等等,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还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可兼公司经理。
二、董事和总经理谁权利大
一般来说二者负责的层面不同,董事层面负责宏观层面,总经理负责实际经营层面。而且执行董事一般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单独从权限上来上董事层面要高于经理层面,但是法律及公司章程都会规定董事层面不得干预经理层面的经营活动,董事会对总经理团队进行管理,企业比较小的时候,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的一些权利。代行董事会的权利,它跟经理层是一种管理的关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从这个角度来讲,不好判断谁的权力更大一些。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董事会是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而经理是向董事会负责,那么只设置执行董事的公司而言,经理须向执行董事负责。
三、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吗?
执行董事可以不是股东。
《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条第二、三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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