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核档费:50元/宗。
4、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需买方按照交易总额的3%缴纳,首次或二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可以优惠按1%缴纳,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的普通住宅可以优惠按1.5%缴纳,二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的普通住宅,可优惠按2%缴纳。。
5、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6、增值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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