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审判规则主要有:合议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
一、行政赔偿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行政赔偿诉讼是特殊的诉讼形式。有以下特点:
(1)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
(2)从诉讼当事人看,赔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制度。
(3)从审理形式看,赔偿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赔偿可以适用调解。
(4)从证据规则看,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而参照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请求人对其诉讼请求和主张举证。行政赔偿诉讼原则上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可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二、违反处分原则违反辩论原则
违反处分原则的情形主要有法院裁判遗漏或超出诉求范围。例如原告起诉被告归还借款本金5000.法院裁判要求归还本金5000.利息200。属于违反处分原则。违反辩论原则的情形主要有将未经质证的证据直接作为定案依据。例如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被告是否撞倒原告,法院认为原告是被被告吓倒,属于典型的违反辩论原则。
三、劳动争议是什么和处理的原则是怎样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及时原则。
4、着重调解原则。
全文6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