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工伤保险没有互免协议。一些国家法律规定,前往该国工伤或在该国停留期间必须依据该国的法律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国内的工伤保险与境外的工伤保险在保障的性质和作用方面大体相同,在保险项目、保险额度、支付方式上存在差异。从保障与管理的角度出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待回国后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对于在境外不能参加工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即按国内工伤保险法律规定执行。
全文2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