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时间:2023-03-30 09:32:15 3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劳务派遣工是否临时工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工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

一、劳务派遣将在以下几方面对于用工单位提供帮助:

1、有利于降低用人成本;

2、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

3、有利于实行激励机制;

4、有利于合法裁减人员,在使用劳务派遣职工的过程中,如果用工单位不需要对方提供劳动服务,可选择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所需要支付的成本相对较低;

5、有利于转移法律风险,一旦未来与劳务派遣职工发生争议,用工单位可以获得来自劳务派遣单位的配合与帮助,并且依法转移部分法律风险,从而更好地解决有关劳动争议。

二、劳务派遣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一般是按月发放。若是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1、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资质是否全国有效

劳务派遣单位是可以跨区域进行劳务派遣的,所以劳务派遣资质可以全国有效的,但具体要看其经营范围才能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三、劳务派遣员工范围怎么办理

劳务派遣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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