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以下几个分类属于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权利,如取得的债权等;
3、一方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婚前取得的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因此,婚后利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其实只是财产价值形态改变,由货币变成等值的房产,所以本质上还是婚前财产。将该房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后,离婚的话另一方将无权请求分割。
不过,婚后由一方的婚前财产买的房,在登记房屋产权证书时,一起登记了双方的名字的,那么另一方因为赠与而有权参与房产分割,所以离婚时也能主张房屋产权。
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要分割吗?
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婚前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而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在离婚时需要分割该房屋增值部分。
如果是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买的房屋,则离婚增值部分不要分割。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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