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可以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遗嘱有效吗
并不是都有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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