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消费者卢某到吴兴区消保委投诉,反映其一双耐克宝蓝色的鞋子在市区某鞋子清洗店进行清洗。取鞋子时发现其中一只鞋子颜色发白,经交涉,由清洗店免费再进行处理;可在第二天取鞋子时,发现两只鞋子鞋面的绒毛长短不一,其中一只鞋面的绒毛特别长,两只鞋变成鸳鸯鞋。与店家进行交涉,要求赔偿,多次协商始终未果。
吴兴区消保委受理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消费者卢某称:这双鞋子是今年买给儿子过年时穿的,价格是488元,因为是宝蓝色颜色比较浅,我儿子穿了半个月后发现有污渍,就送到鞋子店清洗进行清洗,鞋子清洗后其中一只鞋子颜色发白,店家进行了处理,经过处理后颜色是一致了,可两只鞋的鞋面不一样,我儿子已经不要穿,送洗鞋子时两只鞋子是一样的,是鞋子店清洗清洗后才造成两只鞋子不一样颜色,希望清洗鞋子店给予赔偿。鞋子清洗店称:消费者的鞋子是翻皮绒的,清洗后颜色是有些发白,我已经作了处理,颜色已经相同。其中一只鞋子的绒毛变长了不是我清洗造成的,而是鞋子本身皮质有问题。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在第二次送洗时,店方有责任确认鞋子是否有瑕疵或其他问题,如果有问题则应该及时告知消费者,而不是想当然地进行清洗,事后发生纠纷难以定责。最后,店方同意补偿消费者卢某300元。一场纠纷终于得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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