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债权人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和职责,以及贷款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成员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并经人民法院认可。贷款审查委员会是联社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和拟定信贷政策、审议信贷和风险管理报告等,并对超授权范围的贷款发放进行审核和决策。债权人会议由法院指定主席,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决定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财产管理方案等事项。
根据所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篇关于债权人委员会产生方式和职责,以及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回复短文。
针对第一个问题,债权人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是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并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且成员不得超过九人。此外,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针对第二个问题,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联社信贷管理规定,贷款审查委员会是联社经营管理层贷款审查、审批的决策机构,对联社主任室负责,接受联社理事会、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其职责包括研究和拟定信贷政策、管理办法、年度信贷计划和工作目标、授权授信管理办法信贷资金计划等,并审议相关部门规定的信贷和风险管理报告,确定阶段工作管理目标和重点。此外,对超过授权(联社分管主任)范围的贷款发放进行审核和决策,对授信企业和年度贷款客户分类管理进行审核和决策,对企业执行优惠利率进行审核和决策,对超授权外的票据业务进行审核和决策。
针对第三个问题,根据所提供的核心内容,无法提炼出具体的回答。
针对第四个问题,根据所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得知债权人会议的主席是由法院在无优先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会议召开规定为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决定的事项包括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以及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根据所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篇关于债权人委员会产生方式和职责,以及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回复短文。债权人委员会的产生方式是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并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且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贷款审查委员会是联社经营管理层贷款审查、审批的决策机构,对联社主任室负责,职责包括研究和拟定信贷政策、管理办法、年度信贷计划等。关于其他问题,根据提供的信息无法给出具体回答。债权人会议的主席由法院指定,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会议决定事项包括核查债权、选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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