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哪些不能出租的房屋
有四类不能出租的房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如下:1、属于违法建筑;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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